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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启明星辰: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93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启明星辰 A 股股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事项,并相应经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
工预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激励员工。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进行公告。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125,18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29.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27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99,981,018.68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24.24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4,125,18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44%。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证券账户名称: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24****。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非交
易过户至“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4,125,1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23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33%、33%、34%。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严立夫妇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管理机构,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放弃标的股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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