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39 深市 启明星辰


首页 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2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1月14日届满,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华泰启明星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进行管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904,541股,认购价格为10.79元/股,上述认购股份已于2016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16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24日。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2019年5月22日至6月12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99,154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705,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变更、终止及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间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因其他原因延长或者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审议同意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19年1月24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