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严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股份369,990,1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2616%。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33,416,2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573,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88%。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73,327,7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1776%。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6,753,8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573,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2,986,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71%;反对6,00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26%;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324,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89%;反对6,003,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71%;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8,37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02%;反对10,616,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71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575%;反对10,616,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8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1,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76%;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3,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1,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76%;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8,23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2%;反对40,752,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45%;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7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601%;反对40,752,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759%;弃权1,000,1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张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佳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519,1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856,7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29%。
王佳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齐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519,1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856,7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29%。
齐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严立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519,1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856,7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29%。
严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媛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49,233,82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2,571,46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1.6938%。
张媛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曾军先生、郑洪涛先生、王峰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曾军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3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曾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洪涛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3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郑洪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峰娟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68,982,64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20,2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