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8-03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692,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4,834,629.35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人民币 57,514,549.80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转增
不送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692,58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
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
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56 王佳
2 00*****931 齐舰
3 01*****662 严立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4 08*****129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5 08*****743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18年
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
大厦一层
咨询联系人:钟丹、刘婧
咨询电话:010-82779006
传真:010-8277901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