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39 深市 启明星辰


首页 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进展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29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1-009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

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收到中国技术

进出口总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

工程网络项目第 4 包第一阶段网络安全防护产品入侵检测包第二子

包(子包号 4-2)(招标编号:0706-10410008N012)”的招标活动中,

本公司为中标人之一,中标的 IDS(入侵检测系统)金额为人民币

5,344,89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1)。近日,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签署金

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第 4 包——第一阶段网络安全防护产品入侵检

测包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国家税

务总局收到公司提交相当合同金额 2%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拾万

零陆仟捌佰玖拾柒元捌角 整(106,897.8 元)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 5 年后

期满。

    3、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4、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0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

定的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前身

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局级),成立于 1950 年,1988 年改名为国家

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1993 年定名为国家税务总局。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 2007 年度和 2009 年度没有发生类似业务交

易,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 2008 年度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 54,

560 元。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伍佰叁拾肆万肆仟捌佰玖拾 元

整(5,344,890.00 元)。

    2、结算方式:

    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签署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二十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5%的预付款,即人民币 壹佰捌拾柒万零柒佰壹

拾壹元伍角 整(1,870,711.5 元)。

    (2)第二次付款:在合同产品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的合同款,即人民币 壹佰陆拾万零叁仟肆佰

陆拾柒 元整(1,603,467 元)。

    (3)第三次付款: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二十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10%的合同款,即人民币 伍拾叁万肆仟肆

佰捌拾玖 元整(534,489 元)。

    (4)第四次至第八次付款: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

两年、三年、四年、五年后,提供整个项目年度服务验收报告后二十

个工作日内,各支付合同金额 5%的合同款,即人民币 贰拾陆万柒仟

贰佰肆拾肆元伍角 整(267,244.5 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11 年 1 月 26 日

    4、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国家税

务总局收到公司提交相当合同金额 2%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拾万

零陆仟捌佰玖拾柒元捌角 整(106,897.8 元)后生效。
    5、违约责任:合同对交货与检验违约、履约延误及其他违约情

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规定了各种违约情形收取的违约金金额。

    四、本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 5,344,890.00 元,约占本公司 2009 年度

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76%。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0 年营业收

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金税三期工程网络项目第 4 包——第一阶段网络

安全防护产品入侵检测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