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
力先生计划于 2021 年 3 月 4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且不高于 2,000 万股;
2、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97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969%,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韩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增持前,韩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韩力先生实际控制的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82,578,55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0%,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 8.46%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5.46%表决权。
3、韩力先生在本次增持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韩力先生在本次增持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韩力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增持规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将不低于 500 万股,且不高于 2,000 万
股。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5、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期间: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存在
下列事项不得增持公司股份,且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1) 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或定期报告前 30 日内;
(2)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4)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
7、韩力承诺:本人及本人关联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9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69%,累计增持金额约为11,179.6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前,韩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韩力先生实际控制的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8.46%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5.46%表决权;本次增持后,韩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2,278,5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969%,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8.46%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7.46%表决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韩力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韩力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韩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韩力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