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8-03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江苏神通”)于2018年4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林火山”)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风林火山计划自2018年4月24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名称: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指定关联方。
2、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风林火山已持有公司84,848,2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增持规模:计划增持公司的股份比例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5%,即不低于4,858,782股,且不超过24,293,907股。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方式实施增持。
5、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期间:自2018年4月2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存
在下列事项不得增持公司股份,且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1) 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或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2)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4)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风林火山承诺:风林火山及其指定关联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风林火山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