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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关于向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06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0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江苏神通阀
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5 日作为权益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限制性的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3、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361
万股,占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 20,800 万股的 1.74%,本计划拟采用一
次授予的方式,不作预留股份。
4、激励对象: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9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授予权益数量
(万股)
获授权益数量占
拟授予权益比例
获授权益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立宏  副总裁  12.00  3.32%  0.06%
缪  宁  副总裁  12.00  3.32%  0.06%
章其强  副总裁兼董秘  12.00  3.32%  0.06%
林冬香  财务总监  8.00  2.22%  0.04%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4 人)  44.00  12.19%  0.22% 

姓  名  职  务
授予权益数量
(万股)
获授权益数量占
拟授予权益比例
获授权益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小
计(165 人)
317.00  87.81%  1.52%
合  计  361.00  100.00%  1.74%
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朱炳新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逸芳女士
的近亲属,本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 万股,朱炳新先生担任公司工程监
理,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王建新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张
逸芳女士的近亲属,本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 万股,王建新先生担任公
司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工作。张建辉先生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张逸芳女士的近亲属,本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 万股,
张建辉先生担任冶金事业部营销处副处长,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工作。上述三人在
本计划中拟获授的股票权益与其所担任职务相匹配,且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5、授予价格: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26 元/股,该授予价格依
据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2.52 元/股的 50%确定。
6、解锁安排: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届满 12 个月且江
苏神通公告 2016 年年度审计报告后,激励对象应当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 1 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届满 12 个月且江苏神通公告 2016 年年
度审计报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12 个月之内
25%
第 2 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届满 24 个月且江苏神通公告 2017 年年
度审计报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12 个月之内
35%
第 3 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届满 36 个月且江苏神通公告 2018 年年
度审计报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12 个月之内
40%
7、解锁条件:
(1)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锁,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16-201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上市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 1 期解锁  2016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率不低于 240%
第 2 期解锁  2017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率不低于 260%
第 3 期解锁  2018 年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率不低于 280%
注: 上述财务指标以公司当年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因实施本计划产生的股权
激励成本应当计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若第一、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则对应解锁期所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可以递延至下一个解锁期,并视下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情况区别进行处理:如下一个解锁期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则递延的限制性
股票可与当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一并解锁;若下一个解锁期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时,则递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第三个解锁期内
未达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则对应解锁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
回购注销。
(2)达到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予以执行,公
司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
等级,不同等级就对应解锁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可申请解锁比例不同,具体
如下:
考核等级  优  中  差
可解锁比例  100%  80%  0%
注: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即达到完全解锁条件, 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仅可完成部分解锁,考
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解锁。
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解锁条件而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神
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
核实<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关于核实<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 1 年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关规定的。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核,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
2、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 1 年内未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
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激励对象最近 3 年内均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激励对象最近 3 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关规定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经成就,同意向 16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6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权益授予日:2016 年 1 月 5 日
2、授予价格:11.26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4、本次授予权益的分配情况
姓  名  职  务
授予权益数量
(万股)
获授权益数量占
拟授予权益比例
获授权益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立宏  副总裁  12.00  3.32%  0.06%
缪  宁  副总裁  12.00  3.32%  0.06% 

姓  名  职  务
授予权益数量
(万股)
获授权益数量占
拟授予权益比例
获授权益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章其强  副总裁兼董秘  12.00  3.32%  0.06%
林冬香  财务总监  8.00  2.22%  0.04%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4 人)  44.00  12.19%  0.2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小
计(165 人)
317.00  87.81%  1.52%
合  计  361.00  100.00%  1.74%
本次授予权益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2016 年 1 月 6 日刊载于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