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8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 在 12 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05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612,903股,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并已于2022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7.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21,508,363.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91,634.68元。上述 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7.7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8,867,924.51元后余额 1,981,132,073.25元已汇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业经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2】第07282号)。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万元
序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号 额 资金
1 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 157,966.52 145,000.00
有限公司
2 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 36,227.44 15,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兴森科技 40,000.00 40,000.00
合计 234,193.96 20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暂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2、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4、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承受和控制范围内。
2、在投资期间,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并与相关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或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投资产品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