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8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05 号文核准,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612,903 股,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并已于2022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7.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21,508,363.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91,634.68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7.76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8,867,924.51 元后余
额 1,981,132,073.25 元已汇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业经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2】第 07282 号)。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万元
序 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号 额 资金
1 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 宜兴硅谷电子科技 157,966.52 145,000.00
有限公司
2 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 36,227.44 15,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兴森科技 40,000.00 40,000.00
合计 234,193.96 20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暂未使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实际使用 6,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额提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前述归还情况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保障措施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未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可视情况进行现金管理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要求的情形。
公司目前处于产能扩张阶段,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预计最高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3,832 万元/年(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进度。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