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0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7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董事陈岚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8月6日至2021年2月2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减持合计不超过31,911,15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11月5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董事陈岚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邱醒亚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