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7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董事陈岚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份
持有公司股 拟减持股份
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上限占
职务 份占公司总 数量上限 拟减持期间
名称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
股本的比例 (股)
比例
董事长、
邱醒亚 27,351,9604 18.3828% 29,758,150 2.0000% 2020.8.6-2021.2.2
总经理
陈岚 董事 4,611,024 0.3099% 1,152,756 0.0775% 2020.8.6-2021.2.2
监事会
王燕 2,301,000 0.1546% 575,250 0.0387% 2020.8.6-2021.2.2
主席
副总经
宫立军 1,700,000 0.1143% 425,000 0.0286% 2020.8.6-2021.2.2
理
合计 282,131,628 18.9616% 31,911,156 2.1448%
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和董事陈岚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二人减持合并计算,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实施减持行为。
(1)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4,879,07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9,758,15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
1、减持原因:降低股票质押率,合理控制自身负债率,增强个人的财务稳健度。
2、股份来源:IPO 首发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 29,758,15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1)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4,879,075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9,758,15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区间: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董事陈岚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需要。
2、股份来源:IPO 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董事陈岚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合计拟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 2,153,006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4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董事陈岚女士拟采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
(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拟采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 575,25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87%。
(3)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拟采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计不超过 425,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86%。
5、减持区间: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承诺:
1、邱醒亚先生于201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于2013年6月18日履行完毕。
2、在本人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该承诺严格履行中。
3、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同意给予公司赔偿。该承诺严格履行中。
(二)董事陈岚女士承诺:
1、在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严格履行中。
2、增持承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陈岚女士、刘新华先生、李志东先生、宫立军先生、凡孝金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2018年2月14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自公司股票2018年9月20日开市起复牌后,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将延期3个月)增持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8年12月履行完毕。
(三)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承诺:
1、在其担任监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严格履行中。
(四)副总经理宫立军先生承诺:
1、在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严格履行中。
2、增持承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陈岚女士、刘新华先生、李志东先生、宫立军先生、凡孝金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2018年2月14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自公司股票2018年9月20日开市起复牌后,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3个月)增持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8年12月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邱醒亚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