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18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卢勇先生、刘瑞林先生、王明强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杨文蔚先生和缪亚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
现任独立董事卢勇先生、刘瑞林先生、王明强先生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作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年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473,258,603.48元,同比增长5.80%;实现营业利润275,707,341.99元,同比增长25.70%;实现利润总额276,037,367.74元,同比增长27.30%;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214,720,816.25元,同比增长30.33%。上述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4,720,816.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49,504.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64,950.4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3,467,588.83元。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87,907,504股为基数,拟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927.45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用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用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资产核销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18年度,因产品质量问题客户扣款以及资产减值等原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需做资产核销和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其中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为2,634,259.36元;资产减值损失40,966,861.16元。现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明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董事的基本薪酬总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0万元(税前),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个别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0日的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岚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10)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0日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11)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0日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邱醒亚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13)。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和购买设备等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1)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本公司和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6)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10)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兴森快捷电子有限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2.5亿元为5年期专项贷款,剩余部分为一年期授信额度,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向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综合授信额度使用主体为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5)向远东租赁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条件为固定资产抵押借款并由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亿元,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主体为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