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23-050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投变更项目已达到预定投资额度或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407.47万元及利息(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节余资金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32号《关于核准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859,74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非公开发行股份66,788,097股,每股发行价格16.4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99,999,957.59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1,9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80,999,957.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1月8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16年11月8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7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 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注销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的专项账户,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并与中国工商银 行张家港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共同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 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7,225.86万元,具体存放如 下: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2,375.63
1 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 1102027229000338011
理财 7,000.00
募集资金专户 2,510.61
2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802000055665188
理财 5,000.00
3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802000055666988 募集资金专户 1.12
4 浙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3050020410120100006728 募集资金专户 338.50
合 计 17,225.86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结项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投变更项目已达到预定投资额度或使用状态,满足结项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已投入 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金额 进度 结余
分变更) 总额
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 是 28,717 19,915.95 13,363.57 67.10% 6,552.38
设项目
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及微
球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 是 11,753 406.55 427.11 105.06% -20.56
目
高端仿制药及新药研发 否 20,147.50 18,158.88 90.13% 1,988.62
生产基地项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7,576 7,576 3,230.70 42.64% 4,345.30
中介机构费用 否 3,000 3,000 3,003.44 100.11% -3.44
现金对价 否 30,000 30,000 30,000 100.00% -
收购山东华信股权项目 否 28,022.64 28,477.47 101.62% -454.83
复方枸橼酸铋钾胶囊生 是 13,417 931.36 931.36 100.00% -
产车间建设项目
卢立康唑系列生产车间 是 15,537 0 100.00% -
建设项目
合计 -- 110,000 110,000 97,592.53 12,407.47
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将“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企业研技术中心及微球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高端仿制药及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注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终止了“复方枸橼酸铋钾胶囊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和“卢立康唑系列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山东华信股权项目”。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7,592.53 万元,项目节余资金 12,407.47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4,818.39 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7,225.86 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
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本次募集项目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仿制药及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各项目节余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1、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仿制药及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8,717 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项目投资额调整为 19,915.95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该
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363.57 万元,投资进度为 67.10%。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552.38 万元(不含利息)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高端仿制药及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0,147.50 万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8,158.88 万元,投
资进度为 90.13%。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988.62 万元(不含
利息)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抗感染系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仿制
药及新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已基本完成,按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576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230.70 万元,投资进度为 42.64%。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45.30 万元(不含利息)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截至2023年7月31日,“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按计划投资在硬件方面,建设了电脑、机房、防火墙等信息化设施;在信息化软件系统方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或聘请第三方开发等方式不断完善并优化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