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4.02 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 第 4.02 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
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 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
东。 益的股东。
第 4.16 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必要时可聘 第 4.16 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
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 ………
第 4.58 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 第 4.58 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参加计票、监票。 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
记录。 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
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 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
己的投票结果。 投票结果。
第 4.60 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第 4.60 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弃权。 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 5.19 条 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 第 5.19 条 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和
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经公司 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批准;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 大会批准。
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的关联交易累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金额)低于 3000 万元,或虽然超过 3000 万元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的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5%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总额(含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的关 司董事会批准。
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虽然超过 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
300 万元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人)发生的除上述标准之外的关联交易,由公
值低于 0.5%的,由公司总裁批准。 司总裁批准。
董事会审查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应依照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下列关联交
本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上述相
的程序进行。 关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
的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
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
董事会审查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应依照
本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的程序进行。
第 5.32 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第 5.32 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或其他董事会决议决定表决方式。 或其他董事会决议决定表决方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的方式举行并做出决议, 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并由与会董事签字。 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8.06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第8.06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 8.07 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 8.07 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二)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 (二)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 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 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
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分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
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