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3- 01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1.12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 1.12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第 5.14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 5.14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并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 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并决定其报酬 公司副总裁,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 6.01 条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第 6.01 条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解聘。
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设定公司副总裁人 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设定公司副总裁人
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数,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
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