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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 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 2018-04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星期一)下午 13: 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5月6日 — 2018年5月7日。其中:
(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
午9: 30 至11: 30,下午13: 00 至15: 00;
(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6日下午
15: 00至2018年5月7日下午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
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2 日( 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 1) 截至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3999 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
633
,055,2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6.8930%。其中,中小投资者( 即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人,代表股份29,500股。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633,048,044股,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46.8924%。其中,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22,300股。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7,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05%。其中,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05%。
(四)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律师、
蒋贇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告列明的
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3,051,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40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3,051,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40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 三) 审议通过《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3,051,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40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 四) 审议通过《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051,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40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407%;反对 4,000 股;弃权 0 股。
( 五) 审议通过《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33,051,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40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051,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4000股;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407%;反对 4,000 股;弃权 0 股。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