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九安 JLC2,期权代码:03720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截止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详细内容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9)。
4、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相关公告。
5、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2 年 1 月 4 日
(2)授予数量:737 万份
(3)授予人数:353 人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4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4 个月。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6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8 个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个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2 个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 5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4 个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三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四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
注: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评分
确认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获授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比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行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
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
一注销。
A B C D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公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告日股本总额
的比例
王湧 董事、副总经
理 7.5 1.02% 0.0156%
丛明 副总经理 7.5 1.02% 0.0156%
孙喆 财务总监 2.5 0.34% 0.0052%
邬彤 董事会秘书 2.5 0.34% 0.0052%
经理/总监 282.5 38.33% 0.5869%
核心员工 110 14.92% 0.2285%
骨干员工 249.5 33.85% 0.5183%
突出员工 75 10.18% 0.1558%
合计 737 100% 1.5310%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期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
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54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738.5 万份。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