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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32 深市 九安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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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

    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

    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志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58,055,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188%。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57,827,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66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2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594,8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2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7,829,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829,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829,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829,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884,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5%;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3%;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676%;反对1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34%;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828,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2%;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67,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532%;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08%;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1%。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829,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69,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902%;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08%;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9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李鹂阳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