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以
及《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5
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
至2018年5月1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志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71,538,7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341%。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71,538,70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3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35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韩娅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