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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6

棕榈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4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38,510,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8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28,009,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501,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24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6,310,7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5,809,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0,501,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赵阳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8,732,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8%。赵阳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26,532,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00%。

  (2)选举房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房辉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8,82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9%。房辉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26,624,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49%。


    议案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6,608,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1%;反对 989,6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弃权912,5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意启用新章程。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6,996,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4%;反对 642,7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弃权871,6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39%,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汪耿超。

    议案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106,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5%;反对 763,5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弃权641,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764%。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06,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318%;反对 763,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29%;弃权 641,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54%。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221,2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2%;反对 1,194,4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弃权 95,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13%。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21,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88%;反对1,194,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96%;弃权 95,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7%。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334,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 896,6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弃权279,4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33%。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4,7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611%;反对 896,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4%;弃权 279,4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95%。

    4、回购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837,296,1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1%;
反对 958,8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弃权 255,71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5%。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96,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550%;反对 958,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07%;弃权 255,7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7042%。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329,2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反对 925,7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4%;弃权255,7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5%。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29,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62%;反对 925,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96%;弃权 255,7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42%。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269,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0%;反对 985,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弃权255,7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5%。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69,7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820%;反对 985,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37%;弃权 255,7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42%。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462,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0%;反对 766,4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4%;弃权281,6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36%。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62,7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36%;反对 766,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09%;弃权 281,6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56%。

    8、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7,46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1%;反对 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弃权281,6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36%。该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63,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49%;反对 765,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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