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31 深市 棕榈股份


首页 公告 棕榈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棕榈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棕榈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27,082,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39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25,922,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7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6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6,13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4,972,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16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6,04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 1,0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5,96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 1,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6,04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4%;反对 1,0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5,96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 1,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6,04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 1,0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3,576,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98%;反对 2,94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520,562,2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89,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42%;反对2,9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5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七:《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5,401,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0%;反对 1,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520,562,2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13,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33%;反对1,1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6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八:《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5,96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 1,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九:《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5,96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 1,1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25,96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 1,0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张曹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