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
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建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3,837,1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006%。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33,135,4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5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701,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701,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2%。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01,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299,5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299,5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299,5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3%;反对 239,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2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558%。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3,299,5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3%;
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3.3844%;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61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五:《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3,351,5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
反对 485,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944%;反对 48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05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351,5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0%;反对 485,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七:《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299,5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八:《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3,351,5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
反对 485,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李旭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944%;反对 485,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05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九:《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8,568,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5%;
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4,731,418,其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3.3844%;反对 53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615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张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