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尚未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冯玉兰女士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0,987,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815%。其中,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34,455,3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4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532,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733,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201,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6,532,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93%。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3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五:《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3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六:《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3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七:《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3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八:《关于2019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3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十:《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40,987,4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5,894,6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355,092,7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73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十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潘晓林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540,620,1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1%,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7,366,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05%。
(2)刘歆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540,620,1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1%,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7,366,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05%。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郭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