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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3-039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棕榈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将草案及相
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司于2013年5
月15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3年6月13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棕榈
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棕榈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980万股,行权价格为24.54元。详见2013年4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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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3-020)。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
2013年4月17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2012 年末总股本38,400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股本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6,080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920万元。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
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
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对股票权期权数量及行权价
格做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 1 (
0
n Q Q ? ? ?
=9,800,000×(1+0.2)=1,176(万份)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
(1)派息
V P P ? ?
0
=24.54-0.05=24.49(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 /(
0
n P P ? ?
=24.49∕(1+0.2)=20.41(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1,176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41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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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的结论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草案要求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的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相关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l—3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调整程序、调整数量、调整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宜的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