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3-040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承包人”或“公司”)于2013年5月
9日收到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或“鞍山城建局”)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的中标
单位,中标金额为432,369,615.12元。公司已于2013年5月11日在 《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025)。
公司于2013年6月9日收到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的《建设工程设
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2,975.12元,施工合同金额为
424,376,640.00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15.12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属于鞍山市政府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参与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招投标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隧道、排水、路灯、园
林、绿化、环境卫生、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建设项目的论证、方案审查、工
程管理、质量监督、预决算审定工作等。
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鞍山城建局属于鞍山市政府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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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
2、项目地点:辽宁鞍山市
3、承包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
4、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91日
(二)工程造价、支付、结算:
1、工程造价:432,369,615.12元,其中工程施工424,376,640元,工程设
计7,992,975.12元。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在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一年后的30日内再支付工程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后的30日内支付至决算额的100%。本工程存在分段施工,
因场地、季节原因连续一个月不能继续作业的情况下,发包人给予承包人30日
内阶段性验收,并按实际已完工工程参照本合同验收、结算、付款的相关约定进
行验收、结算、付款。若该完成段已按图纸全部完工,即进入1年保养期。
工程设计:提交施工图纸及预算后30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工程决算后30日内支付至决算额
的100%。如工程施工存在分段验收、结算情况,则设计合同根据相应部分进入
进度款支付及决算流程。
3、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90日内完成审核,给予确认
结算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如发包人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合理修改意见,视为结算
完成,双方以该结算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设计和工程价暂定为432,369,615.12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3,192,991,322.84元的13.54%,将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
对甲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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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一)本工程造价较大,如果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
司的现金流。
(二)本工程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文件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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