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8 月12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8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杭州市西站枢 纽开 发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西站 开发 ”) 、杭 州 城西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西创投”)及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资本”)共同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能源”)100%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31,299,145.48元。其中,杭州资本受让杭氧能源 65%股权,西站开发受让杭氧能源 15%股权,城西创投受让杭氧能源 10%股权,余杭资本受让杭氧能源 1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投资建设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随之终止,杭氧能源将不再为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
因杭州资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华为先生、陈珍红女士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郑伟(主任委员)、任其龙、 郑伟(主任委员)、姚建华、黄
员会 黄灿、雷新途、田佰辰 灿、雷新途、陈珍红
审计委员会 雷新途(主任委员)、任其 雷新途(主任委员)、姚建华、
龙、华为 华为
提名委员会 任其龙(主任委员)、郑伟、 雷新途(主任委员)、郑伟、黄
黄灿、雷新途、童俊 灿、姚建华、童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灿(主任委员)、任其龙、 黄灿(主任委员)、姚建华、雷
雷新途 新途
科技创新委员会 任其龙(主任委员)、郑伟、 姚建华(主任委员)、郑伟、黄
黄灿、雷新途、韩一松 灿、雷新途、韩一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同意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 90%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10% ——
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 10%
合计 100% 10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杭氧立恒气体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
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山西杭氧立恒气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
山西晋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山西杭氧立恒气体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