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
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5 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5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592号
咨询联系人:金茜茜、严萱超
咨询电话:0571-85869350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