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在2024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5,250,270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2,700股的59.47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9,356,623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2,700股的53.798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893,647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2,700股的5.680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9,700,785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62,700股的6.067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185,7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3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185,7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3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185,7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3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211,2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4%;反对100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弃权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61,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7%;弃权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4,782,7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428,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弃权38,9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233,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9%;反对428,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0%;弃权3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185,7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3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185,7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3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185,7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636,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250,2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700,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4,125,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7%;反对1,099,5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57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53%;反对1,099,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8%;弃权2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250,2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700,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5,250,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9,700,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2023 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供投资
者查询。
七、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