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进展及注销子公司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资
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4),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太原杭氧”)作为主体参与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煤太化”)挂牌转让的 55200Nm3/h 空分装置相关资产及负债的竞拍。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太原杭氧成为上述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为 45043.33 万元(不含税),双方就资产转让及供气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
及《供气合同》。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收到阳煤太化通知,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
关于专业化重组工作安排,阳煤太化管理体系将进行调整。阳煤太化提出需与公司就本
次交易事项的推进作进一步协商。
经与阳煤太化多次协商,双方最终确认不再就该项目进行后续合作。上述的资
产转让交易未实际推进,太原杭氧为参与资产竞拍而缴纳的保证金已退回,除前述
保证金以外,太原杭氧未支付其余资产转让款。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57),同意注销太原杭氧。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终止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合作方阳煤太化协商一致,决定终止项目合作,并注销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太原杭氧。
(二)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清泉南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张丰安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工业气体的技术开发;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太原杭氧100%股权。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太原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2781.80万元,负债总额9.44万元,净资产2772.36万元;2022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74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太原杭氧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87.39万元,负债总额9.31万元,净资产2778.08万元;2023年1-3月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72万元。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因项目用户管理体系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项目合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太原杭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太原杭氧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本次终止项目合作及注销子公司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