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加快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氢能源产业链的拓展,进一步巩固及提升气体产业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南钢铁”)、宁波保税区巨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杉投资”)及5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15,000万元投资设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7)。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曲沃县高显镇立恒大道南侧(高显工业园区内)
3) 法定代表人:张天福
4)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砖瓦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销;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矿物洗选加工;选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与晋南钢铁不存在关联关系。
8) 经查询,晋南钢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波保税区巨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宁波保税区巨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鸿海商贸楼 201-6 室
3) 法定代表人:倪旭东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共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经营设计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自主选择营业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7) 关联关系:公司与巨杉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巨杉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自然人股东
1)姓名:邢飞飞;身份证号: 142621********291X
姓名:赵文燕;身份证号 :130726********0025
姓名:劳于华;身份证号 :310108********1228
姓名:梁星阁;身份证号 :140103********4210
姓名:李尧;身份证号 :110107********3438
2)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查询,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3)股东及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货币
宁波保税区巨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50 29% 货币
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250 15% 货币
邢飞飞 1,800 12% 货币
赵文燕 576 3.84% 货币
劳于华 1,620 10.8% 货币
梁星阁 1,242 8.28% 货币
李尧 162 1.08% 货币
合计 15,000 100% —
四、本次合资的主要内容
(1) 各方同意,为开展氢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各方将共同发起合资公司进行加氢站及其他氢能源领域产业的深度合作。
(2) 合资公司名称: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1.5 亿元。
(4)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5)合资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各方股东出资外,由合资公司融资解决。经各自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由各方为合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6)晋南钢铁将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及资源优势,协助合资公司维护政府及客户关系、协助合资公司筹建及资质审批,并将结合自身资源为合资公司提供氢能源产业链资源,以实现氢能源产业链的上下游联动。公司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合资公司提供加氢站以及氢能源上下游相关设备、工程和技术支持。巨杉投资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合资公司提供股权投资和管理服务,并尽最大努力结合相关资源,为合资公司提供资源整合的战略支持。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晋南钢铁已有多年的合作基础,并已在山西有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行经验。本次公司与晋南钢铁等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作为平台拓展山西地区的氢能相关业务,不仅可以进一步巩固、加深双方的合作,而且有利于公司拓展氢产业领域,符合公司在氢产业的长期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对于公司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通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积累氢能源领域的设备销售、工程总包及加氢站运营等方面的业绩和经验,有利于公司在氢能源领域的深耕和拓展。前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踪投资情况,控制投资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