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1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6月18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指定公司总会计师葛前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
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