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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杭氧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964,603,7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
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将按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4,603,7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5        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

    咨询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咨询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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