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9、提案10及提案11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在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0,088,290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66.35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8,709,046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54.811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379,244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11.546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股42,434,139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4.399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5,12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9%;反对30,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227,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132%;反对30,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40,068,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14,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40,088,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414,0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8%%;反对
4,497,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7%;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2020 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七、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