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1、提案2及提案3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已在2021年1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1年1月28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65,073,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68.9479%,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8,692,446股,占公司总
股本964,603,777股的54.809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9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136,381,328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14.138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2,980,796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
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明先生、郑伟先生、毛绍融先生、莫兆
洋先生、韩一松先生、华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蒋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497,43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61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04,458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093%。
蒋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郑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497,43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61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04,458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093%。
郑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毛绍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497,43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093%。
毛绍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莫兆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497,43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61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04,458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093%。
莫兆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韩一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498,03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61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05,058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103%。
韩一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华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497,43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61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04,458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093%。
华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任其龙先生、郭斌先生和刘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任其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540,51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61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47,535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777%。
任其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郭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540,51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61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47,535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777%。
郭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刘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540,51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61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47,535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777%。
刘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赛君先生、胡宝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周赛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374,128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9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281,15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7135%。
周赛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胡宝珍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2,555,21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62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462,235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0011%。
六、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制
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