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届满,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
本次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拟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
开使用;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以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
公司董事会以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董事候选人提名。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出具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6、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6)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7)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9)不符合其他有关部门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当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条件。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尚未取
得证书的,应出具《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3、董事候选人出具的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若为自然
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二)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1 年 1 月 4 日 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
达至联系人或者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推荐文件的提名人,在电子邮件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萱超
联系电话:0571-85869388
联系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邮箱:yanxuanchao@hangya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 592 号弘元大厦 11 楼证券部
邮编:310014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 股 数 量
(股)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类别
被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简历
其他说明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