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解聘赵大为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
2.同意聘用黄安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解聘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简历
黄安庭,男,1972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1992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质量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板翅式换热器厂厂长、空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党委委员,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空分厂厂长。
黄安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安庭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