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8月31日收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中国华融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6,133,652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8.9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中国华融自身经营的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8,938,11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3.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等股本变动事项,对应的数量、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中国华融承诺:连续90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中国华融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本公司完成上市并在相关
法规和文件规定的限售期满后,在国家有关债转股股权减持政策以及国有金融
机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有关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根据证券交易的相关政策法规
的规定,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直至持股比例降低至7%的范围内。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华融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其他情况
1、中国华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中国华融承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
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华融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中国华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
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