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LED 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934.6909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2,570,780,042.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760,736.51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62,019,305.49 元。
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 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3,802.6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具体投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止 2020年 项目预计达
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6 月 30日实 到可使用状
际投入金额 态日期
搭建智能超级电 100,791.88 156,171.59 (1) 2019年12月
视硬件平台 163,834.09 31 日
互联网电视业 搭建包括视频、游 2019年12月
务联合运营项 戏、医疗、教育、 115,161.92 30.34 30.34 31 日
目 电商等在内的内
容云平台
搭建全渠道覆盖 2019年12月
的自有品牌销售 40,248.13 0.00 0.00 31 日
平台
LED 外延芯片 设备购置费、材料 0.00 100,000.00 99,938.17 2020 年 6 月
生产项目 成本、生产耗材 30 日
合 计 256,201.93 256,201.93 263,802.60 /
备注(1):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募投项目资金闲置
时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因此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项目 投资总额。
备注(2):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已于2019 年 12月完成。
备注(3):上表中如有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小数四
舍五入造成。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9,747,989.00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建设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项目建设情况
“LED 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兆驰半导体”)为实施主体,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投资建 设。“LED 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主要由公司以募集资金、自筹资金及
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出资。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设备购置已投入募
集资金 99,938.17 万元,约占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的 97.16%。
(二)项目延期原因
分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略慢于原计划。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同时考虑到相关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周期,公司计划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LED 外延芯片生产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合理、科学、审 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 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及效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