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同裕洋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厂房(宿舍)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同裕洋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厂房(宿舍)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 1 月 21 日与深圳市同裕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裕洋实业”)
签署了《厂房(宿舍)租赁合同》。本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厂房(宿舍)
租赁合同》生效,授权公司管理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使用该厂房组织生产。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双方介绍
(一)出租方
公司名称:深圳市同裕洋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塘下涌工业大道边(村委大楼)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不含
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项目)。
(二)承租方
本公司。
同裕洋实业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兴隆路 5 号厂房 1 幢(5
层),面积 26,152.39m;宿舍(2 幢)7 层,每幢面积 5,347.46m,小计面积
1
10,694.92m;配电房 1 幢(1 层),面积 392m;门卫室(1 幢)1 层,面积约
33.00m;厂房、宿舍、配电房、门卫室合计总面积 37,272.31m。
三、《厂房(宿舍)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一)租赁期限规定
租赁期限为 10 年(即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租赁用途
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三)租金规定
前 5 年(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月租金为人民币
12.00 元/m(含税)计算,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447,267.72 元(面积 37272.31m
×12.00 元/m/月);
第 6 年起(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以月租金为人民
币 13.5 元/ m(含税)计算,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503,176.18 元(面积 37272.31m
×13.5 元/m/月)。
(四)、装修期限、起租时间
1、装修期 90 天(时间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3 月 30 日止),装修
期内免收租金。
2、2011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收租金。
四、合同的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厂房(宿舍)租赁旨在扩大公司生产产能,解决目前由于募集投资项目尚
未建成,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所造成的产能不足的瓶颈。公司原用于生产经营的厂
房建筑面积合计为 8.26 万平方米,本次厂房租赁能有效解决公司生产厂房不足
的问题。
厂房(宿舍)租赁所产生的租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净利润
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2、深圳市同裕洋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
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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