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3-048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9 月 21 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2 年,年化利率为 3.45%(董事会召开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并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东兴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接受东兴集团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财务资助本金及公司需支付的使用费用合计不超过 2,672.50 万元,与该关联人累计财务资助本金及公司需支付的使用费用合计不超过 6,956.50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包文东董事长为此次交易对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793335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中路1520号高新区电子工业标准厂房A幢1层
法定代表人:包文东
注册资本:叁仟叁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8日
经营期限:200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矿产品、金属材料、光电材料的购销;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包文东持有东兴集团69.70%股权,吴开惠持有东兴集团30.30%股权。
2、历史沿革
东兴集团成立于1995年12月,目前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项目投资。
3、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东兴集团持有本公司41,079,16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29%;东兴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100%股权。其次东兴集团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兴集团董事长包文东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东兴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东兴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东兴集团现金流良好,能够保障此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东兴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年化利率与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致,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兴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为3.45%,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
借款,并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2、2023年9月21日,公司(乙方)与东兴集团(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款
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乙方可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2)借款期限:自资金到账后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乙方可提前归还借款。
(3)使用费用:乙方按照年化利率3.45%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用,如乙方提前
归还借款则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使用费用。
(4)资金用途:乙方保证该笔资金仅用作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5)费用支付:乙方需按季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
(6)本合同自乙方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兴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
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对公司顺利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有积极意义;此次东
兴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年化利率按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遵
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
成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目前公司关联担保事项均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融资银行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鑫耀半导体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80 2021-3-3 2024-3-3
临沧飞翔、东兴集团 材料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中科鑫圆晶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 5,000 2022-1-13 2024-1-13
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中科鑫圆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6,000 2022-5-10 2025-1-23
东兴集团 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城东支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中科鑫圆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022-12-7 2024-4-8
临沧飞翔 体材料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1,000 2022-12-20 2024-4-8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中科鑫圆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0 2023-7-5 2024-1-6
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中科鑫圆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0 2022-12-12 2023-12-11
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昆明云锗高新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000 2023-7-6 2024-1-7
术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昆明云锗高新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22-12-6 2024-4-8
术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临沧鑫圆锗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000 2022-9-28 2023-9-28
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沧分行营业部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临沧鑫圆锗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 3,900 2023-01-11 2026-01-10
东兴集团 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4,600 2023-01-18 2026-01-16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临沧鑫圆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23-02-17 2024-04-18
临沧飞翔 业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昆明云锗高新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0 2023-02-18 2024-04-18
术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鑫耀半导体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000 2023-03-23 2024-03-22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昆明云锗高新技 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 3,500 2023-05-23 2025-05-23
术有限公司 社马金铺信用社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东昌金属加 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北京 500 2023-05-30 2024-05-29
工有限公司 路支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临沧鑫圆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000 2023-06-30 2024-06-30
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玉溪支行
云南临沧鑫圆锗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23-08-24 2024-08-24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业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2,000 2023-08-29 2024-08-29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临沧鑫圆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00
临沧飞翔 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护国支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东昌金属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023-08-07 2024-08-06
工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
包文东、吴开惠夫妇 云南中科鑫圆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000
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昆明护国支行
上述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以及控
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均未收取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费用,公司
及子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2、财务资助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为3.55%,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并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