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存在冻结变化。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进行了核实,湖州尤夫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一、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轮候期 轮候机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委托日期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 关
其一致行动人
湖北省
湖州尤夫控 武汉市
否 121,700,000 99.99% 12.35% 2024-7-19 36 个月
股有限公司 中级人
民法院
2、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1)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量(股) 司法冻结日期 司法冻结到期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2,682 2021 年 1 月 25 日 2025 年 1 月 04 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湖州尤夫 24,493,115 2019 年 1 月 9 日 2025 年 1 月 04 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控股有限 15,840,000 2019 年 1 月 9 日 2025 年 1 月 04 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司 27,189,285 2019 年 1 月 9 日 2025 年 1 月 04 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54,192,600 2019 年 1 月 9 日 2025 年 1 月 04 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量(股)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121,717,682 2018 年 2 月 5 日 36 个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21,717,682 2018 年 2 月 12 日 36 个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121,717,682 2018 年 2 月 12 日 36 个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湖州尤夫
121,717,682 2018 年 4 月 26 日 36 个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控股有限
121,717,682 2020 月 11 月 27 日 36 个月 上海金融法院
公司
121,700,000 2020 年 12 月 2 日 36 个月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61,198,537 2024 年 4 月 25 日 36 个月 上海金融法院
121,700,000 2024 年 7 月 19 日 36 个月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
结,同时尤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质押 121,715,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尤夫控股所持股份轮候冻结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
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