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于2023
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原国家对外贸易经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原国家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部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 济合作部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 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关于 公司是经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关于浙
第二条 浙江尤夫工业纤维有限公司改组为浙江尤夫 江尤夫工业纤维有限公司改组为浙江尤夫高
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外经贸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外经贸资函
资函〔2008〕609 号)批准,以整体变更方 〔2008〕609 号)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式设立,并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并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业执照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营业执照号为 330500400005453。 用代码为 91330000755902563E。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 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通股 4,600 万股,于 2010 年 6 月 8 日在深 普通股 4,600 万股,于 2010 年 6 月 8 日在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会(证监许可【2015】1087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实际向 8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 64,680,426 股新股,每股面值 1元。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责人。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
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
维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 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
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膜材料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
第十三条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兴能源技术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1元。
公司发起人为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 公司发起人为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源
源有限公司、湖州威腾投资咨询有限公 有限公司、湖州威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
第十八条 司、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易
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易发投资咨
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 询有限公司、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
限公司、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 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恒祥投资有限
恒祥投资有限公司8 名法人。全体发起人以其 公司8 名法人。全体发起人以其在浙江尤夫工业
在浙江尤夫工业纤维有限公司的权益所对应 纤维有限公司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按相应比
的净资产按相应比例进行折股作为对股份公 例进行折股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出资时间为
司的出资,认购的股份如下: 2008年11月11日,认购的股份如下: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第一百零六条
可设副董事长。 人,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第一百零七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项;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