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130 万元人民币,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二、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4,877.1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241.9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198.6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9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2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 家)、采矿业(1 家)、教育(1 家)、金融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3,929.55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2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016.47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素云,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 8 月 7 日
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年度报告审计、IPO 审计、挂牌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年限 14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 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和多家挂牌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景伟鹏,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
服务年限 7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未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1 月 2 日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1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IPO 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年限 14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 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 2 户上市公司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