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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7 深市 *ST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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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尤夫: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ST尤夫: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2-10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以现
有总股本 437,970,12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547,462,654 股股份(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尤夫股份的总股本将由437,970,123股增加至985,432,777股。

    2、上述转增股票“10 送 10”部分共 437,970,123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276,358,194 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以 75,100 万元现金受让(重整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其余 161,611,929 股股票用于抵偿尤夫股份债务。

    上述转增股票“10 送 2.5”部分共 109,492,531 股,其中 79,063,110 股用于向
除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以外的其他原股东分配,其余 30,429,421 股用于解决尤夫股份的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

    3、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2021 年 3 月修订)》第 4.4.2 条的规定,公司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
式。


    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9.58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平均价 9.58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本平均价 9.58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转增股份
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

    5、停复牌安排: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票停
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2 年 10 月 28 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湖州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应在 2022 年 11 月 28 日前向管理人
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 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022 年 11 月 11 日,湖州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
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2 年 11 月 29 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 05 破 4 号,
裁定批准尤夫股份重整计划,终止尤夫股份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7,970,12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547,462,654 股股份(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37,970,123股增加至 985,432,777 股。上述转增股票分配及用途具体如下:

    (一)“10 送 10”部分

  上述转增股票“10 送 10”部分共 437,970,123 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246,358,194 股由重整产业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现金对价为 66,700 万元,重整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其中 30,000,000 股由重整财务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现金对价为 8,400 万元,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所增发的尤夫股份股票;其余 161,611,929 股用于抵偿尤夫股份债务。

    (二)“10 送 2.5”部分

  上述转增股票“10 送 2.5”部分共 109,492,531 股,其中 79,063,110 股用于向
除尤夫控股以外的其他原股东分配,其余 30,429,421 股用于解决尤夫股份的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调整股权登记

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日为:2022 年 12 月 12 日(如涉及)。股份到
达公司管理人账户的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四、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 年 3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则》”)
第 4.4.2 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尤夫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票
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 437,970,123 股,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 4,492,811,626.20 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751,000,000.00元;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数为 161,611,929 股,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276,358,194 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 109,492,531 股,不涉及现金红利。即本次重整尤夫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4,492,811,626.20元+751,000,000.00 元)÷(161,611,929 股+276,358,194 股+109,492,531 股)=9.58元/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全部登记至管理人账户(证券账户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435)。本次登记至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扣划至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债权人指定账户以及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9日登记在册的除尤夫控股以外的其他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将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7,970,123        547,462,654        985,432,777


  注: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份的 276,358,194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尤夫股份股票。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
并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复牌。

    八、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黄瑱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邮箱:huangzhen@unifu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九、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在转增时是否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票平均价 9.58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股票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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