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115,000 万元–155,000 万元
亏损:75,109.31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53.11%-106.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10,000 万元–150,000 万元
亏损:63,532.93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73.14%-136.10%
营业收入 28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244,641.1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75,000 万元–295,000 万元 236,844.9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2.63 元/股–3.54 元/股 亏损:1.71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
-150,000 万元 至 -110,000 万元 5,586.93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公司涤纶工业丝及其附属产品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2021 年度,原材料价格一路上涨,受新增产能投放、
行业竞争加剧、海运费暴涨、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涤纶工业丝及其附属产品销售价格涨幅较弱,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2、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 55,448.86 万元,明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3、公司拟对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相关诉讼产生的违约金、相应利息及诉讼费计提约 4,990 万元,拟对相关表内借款计提违约金及罚息约 22,905 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4、鉴于智航新能源经营能力持续亏损,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故公司拟对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14,596.25 万元予以转回,将减少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96.25 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