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存在股份质押情
形的持股 5%以上股东为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源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具
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
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质押数量(股) 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备注
股份比例
比例
湖州尤夫
2016 年 9 月 自质押起始日至
控股有限 121,715,000 99.99% 27.79% 解除质押登记
14 日 今,此部分质押
公司 日(目前尚未
股份未出现过平
佳源有限 2017 年 9 月 解除质押)
30,613,000 96.80% 6.99% 仓情形。
公司 5 日
二、其他说明
1、目前公司股价低于平仓线,经公司与上述股东沟通,上述股东目前未收
到质权人关于上述质押股份的平仓通知,亦未了解到质权人存在平仓意向。
2、除上述质押情形外,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全部被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6)。若上述股份被司法处置、平仓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
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