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并且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已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成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工业投资”)签署《尤夫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发起设立尤夫新能源产业基金(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规模拟定为人民币30.01亿元,公司及指定方认购基金的劣后级份额,认购比例为基金规模的10%。目前公司仅与赣州工业投资就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有关事宜达成初步意向,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但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该基金的正式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中技集团”)的通知,上海中技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已进入前期洽谈及尽职调查阶段,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但该事项仍然需要进一步论证,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8年2月2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