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于近日参与了浙江省湖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以 2090 万元竞得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新胜村、陶家墩村(和孚镇 2011—6
号地块)编号为 2011(工)—114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今后项目扩产或新
建项目之用。
二、以 2950 万元竞得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湖盐公路南侧龙头山东侧(和孚镇 2011
—7 号地块)编号为 2011(工)—115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年产 20 万
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之用。
该上述两项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两块成交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编号为 2011(工)—114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土地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新胜村、陶家墩村(和孚镇 2011—6 号地块,
即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陶家墩村地块)
2、出让方:浙江省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3、出让面积:71069 平方米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土地出让年限:50 年
6、规划条件(按净用地计):容积率:1.0-1.5;
建筑密度:不高于 50%;
绿地率:20%
7、成交总价及资金来源:人民币 2090 万元,自有资金
8、支付方式:已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418 万元,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受让
地块的定金。其余款项自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
9、其他:公司将于近期与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二、编号为 2011(工)—115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土地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湖盐公路南侧龙头山东侧(和孚镇 2011—7
号地块)即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地块)
2、出让方:浙江省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3、出让面积:98892 平方米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化学纤维制造)
5、土地出让年限:50 年
6、规划条件(按净用地计):容积率:1.0-1.5;
建筑密度:不高于 50%;
绿地率:20%
7、成交总价及资金来源:人民币 2950 万元,募集资金
8、支付方式:已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590 万元,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受让
地块的定金。其余款项自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
9、其他:公司将于近期与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