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2-03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 8,205,881.27 元和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 2022 年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2)苏 01 民初 993、995-997、999、1019-1028、1039-1043、1045-1048、1055、1056、1058-1064、1066-1068、1071-1079 号)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林某珍等共 45 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诉讼案件将于2022年5月25日开庭。现将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诉讼当事人
(1)原告:林某珍等共 45 名投资者
(2)被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高玉根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 和印花税损失共计8,205,881.27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被告系发行 A 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2426,原告系二级市场的普通
投资者。2021 年 5 月 19 日,被告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根据该告知书,被告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揭露日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基准价为 1.69 元。原告基于对被告虚假陈述的信任投资其股票,其间遭受的损失依法应由被告赔偿。
二、诉讼判决情况
本案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拟于2022年5月25日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7 起,涉及总金额约 4,243.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 2022 年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